版權是法律賦予創作人所享有的權利。版權的主體是作者或版權所有人; 版權的客體是法律所保護的作品。版權是保障你個人獨創概念。
版權是法律賦予創作人所享有的權利。版權的主體是作者或版權所有人;版權的客體是法律所保護的作品。版權保障是你個人獨創概念。所以我們須要通過文字表達,把創作概念寫下來,把創作概念直接轉化成為作品。
一般來說,版權登記註冊與否,是自由意志決定。版權法並無規定版權作品需要登記註冊,作品完成日便自動擁有版權。在香港並沒有版權登記制度,但在中國則有著作權登記制度。我們鼓勵版權登記,方便日後的維權舉證、版權轉讓、變更、註銷、版權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而本司亦可代辦中國或美國版權登記。
軟件程式師所寫的電腦軟件程式可通過軟件版權登記來保護。
版權從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便生效,而無須作出任何發表。一般來說,版權的保護期是自作者死後加50年後才結束。
假若作品是合作作品,即是指兩個或以上的人共同創作,其作品版權是共同擁有的,而版權保護期是以由最後一個作者死後50年計算。至於作品是委託作品,即是以合約形式來規定版權誰屬,如果沒有合約約定,該版權則按照相關的版權法規而定。
轉讓:版權擁有人,把版權作品轉讓與受讓人,雙方須簽訂版權轉讓合同,並應及時向版權局辦理變更登記申請以保障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