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法例,每間有限公司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如公司有兩位或以上之董事,公司秘書可由其中一位董事擔任。公司若只有一名董事,該董事則不能兼任公司秘書一職。而且公司秘書必須為一名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或香港註冊公司。閣下可先考慮擬組成公司的設置,才決定是否需要聘任我們為您的公司秘書。
在公司轉讓及收購合併項目上,公司文件的整理、預檢的工作往往需要花上很長的時間才能處理好。如公司內部沒有專員或有經驗員工負責,可能花上了時間但卻未能適切地提供律師所需。如交由律師代處理,那筆法律費用則非常可觀。IPAS公司秘書服務團隊內有富經驗的律師助理可提供公司轉讓及收購合併項目在盡職審查前的公司文件整理及預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