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法例,每间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如公司有两位或以上之董事,公司秘书可由其中一位董事担任。公司若只有一名董事,该董事则不能兼任公司秘书一职。而且公司秘书必须为一名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或香港注册公司。阁下可先考虑拟组成公司的设置,才决定是否需要聘任我们为您的公司秘书。
在公司转让及收购合并项目上,公司文件的整理丶预检的工作往往需要花上很长的时间才能处理好。如公司内部没有专员或有经验员工负责,可能花上了时间但却未能适切地提供律师所需。如交由律师代处理,那笔法律费用则非常可观。IPAS公司秘书服务团队内有富经验的律师助理可提供公司转让及收购合并项目在尽职审查前的公司文件整理及预检服务。